一般人民(年滿14歲或未滿14歲已請領身分證)
滿14歲以上 (效期十年)
一般件 | 13個工作天 | $16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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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件 | 5個工作天 | $2600元 |
護照所需資料
護照正本
身分證正本
白底彩色照片二張
18歲以下者須備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(註1)
護照表格
遺失補發
身分證正本
白底彩色照片二張
18歲以下者須備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(註1)
國內護照遺失表證明表正本(註2)
護照表格
國外遺失護照者須備入國證明書及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
(註1)未婚且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及受監護宣告之人,應先經父或母或監護人在背面簽名表示同意,除黏貼簽名人國民身分證影本外,並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。倘父母離婚或為受監護宣告人之監護人,父或母或監護人請提供有權行使、負擔未成年人權利、義務之證明文件正本(如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保留完整記事欄之戶籍謄本)及國民身分證正本。
(註2)遺失補發請詳參護照說明書

各營業所據點工作天數及價格略有不同,請先致電各營業所洽詢